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陈忠浩)11月28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通过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汽车产品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了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使用头盔,禁止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条例对此前分散在其他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的主要交通规则进行了整合和列举,方便社会公众学习和掌握。从道路安全角度出发,该规定强调禁止组装电动自行车,改装或安装电机、电池等动力装置,引擎盖、推车、座椅、照明装置、高分贝扬声器等装置和设备,禁止拆卸或改装限速处理装置。禁止拆卸、改装限速处理装置。不得擅自占用道路进行竞技活动或大型自行车活动。明确绿道和木板路的交通规则。在停车充电方面,《条例》禁止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住宅建筑,要求车站、医院、商场、学校、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等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建设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规划建设公共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北京市明确将充电、共享设施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局长赖剑阁回忆,原来“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者佩戴安全头盔”的规定调整为“按照国家标准驾驶、骑乘电动自行车,规范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客头盔的使用”,并设立了警告、罚款的法律责任。原来允许未成年人乘坐驾驶座后固定座位的年龄由12周岁以下调整为16周岁以下,以满足公众对儿童交通和出行便利化的实际需求。 《规定》还规范了互联网租赁、快递、外卖等新兴行业的车辆管理,要求平台经营者在制定算法规则时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安全、文明驾驶。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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